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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飞亚-民法典草案合同编这些内容和老百姓密切相关

时间:2020-05-14 09:00:09 点击: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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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高利贷、接受不接受格式条款弱势方说了算、规范物业管理…… 民法典草案合同编这些内容和老百姓密切相关

合同是市场交易的法律形式,合同法是市场交易的法律规则。民法典草案目前共有1260条,其中合同编就占了525条,近一半,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此次民法典编撰中合同编的很多内容都和我们老百姓密切相关,比如:禁止高利贷、明确了电子合同的订立规则等。

合同自由 严守契约维护市场秩序

网贷变套路贷、现金贷变高利贷,民间借贷领域的诸多乱象既影响正常的金融秩序,也给经济社会稳定带来严重隐患。民法典草案合同编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表示,这体现了国家对高利放贷日渐趋严的惩处态势。禁止高利贷也是为了鼓励人们将更多资金投入到实体经济,这在当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有重要现实意义。

此次民法典草案合同编还为适应电子商务和数字经济的发展,完善了电子合同的订立、履行规则,规定: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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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 申卫星:如果在网上交易的时候,在网站上呈现的已经构成要约的条件,那么我进行点击之后就视为合同已经订立了。因为围绕这个发生很多纠纷,就到底我点击之后是要约还是承诺,我现在明确了,你展示了就是要约,我点击了就是承诺,合同就已经成立了,就有拘束力了,然后你那个网站就不能反悔了,这个也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草案还明确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专家解释,这就避免了部分商家以他们把商品交付给物流的时间作为交付时间的可能,确认在买家签收之前,所有商品的风险都要由商家承担。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 申卫星:以消费者、买受人他签收的时间作为交付时间。那什么意思?没有交付之前,没有签收之前,所有交付损失、交付风险,都是由出卖人来承担的,也是为了加强对于买受人的保护。所以可以看得出来民法典的合同编,也加强了对于消费者的保护,特别在互联网交易上迎合了电子商务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这种趋势,反映了一些最新的需求。

接受不接受格式条款 弱势方说了算

生活中,我们可能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形,网络购物,或者购买理财、保险产品时,有些商家提供的合同版本字体特别小,以至于我们“傻傻”看不清楚,稀里糊涂签了字。

而事后一旦出现纠纷,商家会以消费者签了字为由,推卸责任。那这样的格式条款究竟是否构成合同内容、有没有效力,这次的民法典草案合同编也予以了明确。

在信息超载的情况下,面对密密麻麻的格式条款,消费者根本来不及细看条款内容,就签字了,有的商家甚至故意在合同里设置陷阱,比如在天津警方破获的一起平行进口车交易诈骗案中,商家就故意在格式合同里加入强制车辆三包内容,让消费者缴纳额外费用。消费者如果不缴纳要求退车的话,又要承担合同违约金。对此,民法典草案合同编明确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 申卫星:现在是信息超载了,信息量非常大,把重要条款埋在其中了。所以也要求把那些涉及到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利益的重要的条款都必须用黑体提示出来,甚至现在也探讨要不要弹框,来确定让当事人能够了解这些重要的条款,那么这些都体现了对格式条款的控制,现在就考虑到选择权留给弱者,所谓的弱者消费者他来决定。

规范物业被炒交接问题 物业开支要公开

我们交的物业费都花哪儿了,小区广告盈利到底有多少?炒掉物业公司后,老的不去,新的进不来怎么办?对此,民法典草案合同编专门新增物业服务合同一章,予以规范。

这是发生在广东中山一家小区的事,业主按程序炒掉老物业后,还没到合同约定离场时间,老物业就连夜逃跑了,这导致小区垃圾无人清理、治安无法保障,仓促间业主只好自己组织巡逻。

小区业主:我们自己业委会没有办法了,组织我们自己的业主出来巡逻了。

老物业在卷走小区各种费用十多万元的同时,也带走了小区的各种资料,导致仓促进场的新物业很多工作没法入手。这家物业是被业主炒掉后提前离场的,生活中还有老物业拒不离开,和新物业人员及业主打起架来的。

针对物业服务的诸多乱象,民法典草案合同编专门新增物业服务合同一章予以规范。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

针对物业费开支对业主来说是一笔“糊涂账”、不知情的问题,草案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 法学院教授 王利明:物业服务企业经费使用情况要定期跟业主要报告,实际上就是要定期公开,使业主知道究竟有多少收益,这些经费是怎么用的,也可以讲把财务要公开,这个是一个新增加的内容。

草案另外还专门规定: 物业服务人应当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 法学院教授 王利明:出现了打架斗殴你应该制止的义务,如果出现了比如说盗抢,假设你没办法去破案,也没办法去有效的防范的话,但是至少出现这些情况以后,你有报警的义务是吧。另外你也应该采取一些安全保障的义务,比如说装一些这个探头等等,你不能说你在这一块上你没有任何义务,同时我也觉得的,合理措施他还要根据物业服务企业的收费,来和这个联系在一起的,你收费越高,你可能你的合理保障义务可能更大、更重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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