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合同书的类型,在我国担保法专业列举了15种有名合同:
1、买卖协议;2、供用电、水、气、供热合同书;3、赠与协议;4、借款协议;5、租赁协议;6、融资租赁业务合同书;7、承揽合同;8、工程建设合同书;9、货物运输合同;10、技术性合;11、保管合同;12、仓储合同;13、委托协议;14、行纪合同;15、居间合同。
这15种合同书在法律学理论上称之为“有名合同”,但但凡大家同意签订的合同书,要是不违背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不违背社会发展的公共秩序,就算《合同法》沒有专业将它列举也是合理的,一样受中国法律的维护。
除开法律法规上的归类外,把合同书以下归类:
[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1、有偿合同与无尝合同书。有偿合同为合同书被告方一方因获得支配权应向另一方偿还一定成本的合同书,如交易、互易合同书等。无尝合同书即被告方一方只获得支配权而不偿还成本的合同书,故又称恩典合同书,如赠予、应用合同书等。
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即意思自治彼此互相压力责任,彼此的责任与支配权互相关系、因果性的合同书。如买卖协议、承揽合同、委托协议(无尝有偿服务全是双务)、保管合同(无尝有偿服务全是双务)。单务合同指仅由被告方一方压力责任,而他方只具有支配权的合同书。如赠予(唯一一个纯碎的无尝合同书)、当然贷款(无尝有偿服务全是单务)等合同书为典型性的单务合同。
3、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依据法律法规对合同书的方式是不是有特殊规定,可将合同书分成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要式合同,就是指依据法律法规务必采用特殊方式的合同书。针对一些关键的买卖,法律法规常规定被告方务必采用特殊的方法签订合同书。非要式合同,就是指被告方签订的合同书依规并不一定采用特殊的方式,被告方能够 采用口头上方法,还可以采用书面通知。依据合同书随意标准,被告方有权利挑选合同形式,但针对法律法规有非常的方式要素要求的,被告方务必遵照法律法规。
[合同有多少种类型]
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以被告方彼此法律行为一致,合同书自即日起创立的,为诺成合同。
除彼此被告方法律行为一致外,尚须商品计付,合同书始能创立,为实践合同,亦称要物合同书。
5、主合同与从合同书。凡不依他种合同书的存有为前提条件而能单独创立的合同书,称之为主合同。凡务必以他种合同书的存有为前提条件始能创立的合同书,称之为从合同书。比如债务合同书主导合同书,确保该合同书负债之执行的保证合同为从合同书。从合同书以主合同的存有为前提条件,故主合同解决时,从合同书正常情况下亦随着解决。相反,从合同书的解决,并不危害主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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